云梦法院刘杨萍院长在省高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4月16日上午,湖北法院“少年法庭”授牌仪式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座谈会在省法院举行,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云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杨萍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云梦法院在孝感中院的指导下,坚持寓教于审方针,积极拓展审判职能,不断探索总结少年审判“五心”工作法,走出了一条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深度融合的少年审判特色之路。
今年2月2日,云梦法院在城关法庭加挂了少年法庭牌子,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发布后全省首家挂牌法院。
第一、勇于尝试,大胆探索,多角度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
壮大少年审判队伍。云梦法院将城关法庭明确为专门审理家事和未成年人各类诉讼案件的少年家事法庭,探索少年审判刑、民、行政三审合一路径。少年法庭共7人,选拔了3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心理学专业知识的员额法官和4名司法辅助人员,共同推进少年法庭改革工作,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工作合力。
探索少年审判特色机制。云梦法院紧密结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际,完善庭前调查、圆桌审判、庭审教育、心理疏导、判后回访、跟踪帮教、法制宣传、多元共治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体现预防和保护理念,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机制。制定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指引》,从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进行了规制。同时,不断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庭前调查、诉前调解、心理疏导同步走的审判模式,发挥审判工作诊断、修复作用,创新司法服务社会和家庭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家和”。
健全完善综合预防体系。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政法一条龙”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配合,完善“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二,温情审判,寓教于审,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注重惩罚教育感化三位一体。始终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柔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少年审判工作各个环节,配备圆椅审判法庭,打造柔性诉讼环境。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主动了解被告人及其家庭状况,找到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失足点,确定法庭教育的重点,寻找法庭教育的感化点。将三点合一作为审理案件的重要参考。在审判过程中,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分别邀请团委、学校教师、妇联干部、社区代表,参与法庭感化教育,形成教育合力,提升“寓教于审”效果。
延伸审判扇面帮教善始善终。对涉少案件,坚持以法院为中心点,向外扩展帮教辐射面,把帮教落到始终,把定期和不定期的回访和衔接社会帮教制度做实做细。在调解和裁判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帮教,及时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状况和情感恢复情况,通过定期探视、耐心劝导等工作,给予当事人更多精神支持,实现情感修复最大化。对判处管制或单处罚金的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实行社区矫正和法院观察帮教双轨制,并与社区、群团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借助其优势资源开展定期回访帮教。
完善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根据不同案件,把心理疏导渗入到法庭教育中。对于未成年被告人,提高其鉴别能力,排除心理障碍,增加他们的自信心。对于家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引导当事人申请心理疏导,对其家庭关系、未成年人子女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邀请心理咨询师适当介入,对当事人家庭关系进行重构,最大限度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第三、浸入式宣传,重在预防,密集化放射司法溢出效应
延伸审判服务触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活动。组建巾帼志愿者团队,积极参加县妇联举办的亲子课堂等活动,与妇联一起关爱儿童心理健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参与校园安全建设。主动联系教育局、团委、关工委、学校等部门与组织,积极构建优势互补、深度互动的青少年安全教育机制。在城区及乡镇一批中小学校设置“青少年维权护航岗”,形成“法校共建平安校园”的联动模式,共同致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格外关注特殊群体。通过审判实践发现,大部分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与家庭教育缺失有直接关系,特别是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开容易出现的问题,云梦法院联合县教育局在多所学校挂牌成立“晨曦法治课堂”,举办了“关爱留守儿童”、“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专题的普法宣传,避免因家庭教育“真空”而使孩子们受到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