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为农民工维权
作者: 郑攀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18-04-03 16:09:31
2018年3月16日下午,云梦县伍洛镇刘某等3人从云梦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劳务工资款,3位农民工激动的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感谢各位法官,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
该院于2017年3月1日作出的(2017)鄂0923民初339、340、341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万某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刘某等3人于2017年11月20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18年1月2日立案。收到执行案件后,承办人积极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努力联系被执行人,并通过原审理法官了解案情、找寻被执行人下落。春节前三位申请人找到法院询问执行情况,承办人耐心告知了所采取的执行措施,表示问题的关键是找到万某,得知其春节期间有可能回来,希望3人积极配合法院,有万某下落,随时告知法院。3月14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万某因另案正在云梦县伍洛法庭,执行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将其带回法院。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严肃地指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在协调无果,双方无法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情况下,执行局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万某被拘留后,其女儿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反复阐述自己的困难,希望能先支付部分工资款,将其父亲解除拘留。承办人反复做双方的工作,在万某女儿代为履行3万元的前提下,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万某得以提前解除拘留。三位申请人向本院递交撤销申请,该案以终结执行方式予以结案。至此一起农民工讨薪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