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安国堂申请执行湖北金林置业有限公司、宋金凤、李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4-06-24 15:55:30
湖北金林置业有限公司、宋金凤、李平:
你们与安国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鄂0902民初73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安国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6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被执行人李平、湖北金林置业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2847607.68元及利息4321625.55元;
二、被执行人宋金凤、湖北金林置业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2700000元及利息3474150元;
三、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缴纳本案受理费96567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执行申请费80845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