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姚转运申请执行湖北汉翔运输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4-12-10 15:57:26
湖北汉翔运输有限公司:
你与姚转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鄂0902民初804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姚转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12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姚转运赔偿损失61545.38元(具体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
二、缴纳本案诉讼费344元,执行申请费823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