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杨翠兰与熊云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04-01 16:09:04
熊云初:
你与杨翠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8日作出的(2021)鄂0923民初26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杨翠兰于2021年3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3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杨翠兰给付借款5万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681元、案件执行申请费650元,合计1331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