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云梦楚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廖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07-28 17:43:44
廖琪:
你与云梦楚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5日作出的(2019)鄂0923民初209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云梦楚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7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被执行人湖北楚韵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还申请执行人云梦楚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96万元及利息。
二、被执行人廖琪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12418元、案件执行申请费13283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