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秦丹军与李汉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2-02-08 11:37:02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秦丹军与李汉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李汉金:
你与秦丹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鄂0923民初279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秦丹军于2022年2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2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秦丹军给付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402元、案件执行申请费500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