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线上线下”共发力 司法为民不“掉线”|新店法庭成功调解两起离婚纠纷案件-欧陆娱乐平台登陆地址

【我为群众办实事】“线上线下”共发力 司法为民不“掉线”|新店法庭成功调解两起离婚纠纷案件

编辑: 综合办公室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1-07-28 08:38:04

近日,新店人民法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调解处理两起离婚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7月13日,刚刚到新店法庭主持工作的新店法庭负责人黄建平主动联系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被告万某,向其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其反复沟通,提出调解处理的工作思路,被告万某主动与原告杨某联系,双方同意进行调解。由于杨某是武汉市黄陂区人,为方便原告来回,黄建平同志提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处理。7月14日,他组织双方通过线上视频的方式,开始了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探视问题产生了争执,被告万某要求原告杨某将原告父亲的拆迁房赠予其婚生子,且双方在调解期间一度情绪激动,整个调解场面一度陷入僵局。为打开僵局,黄建平同志不断疏导,释法说理,结合农村传统习俗、情理,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法庭依据双方签署的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同日,新店法庭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另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被告彭某送达了应诉通知书等材料。7月18日,原告张某联系法庭,表示被告彭某在收到法院材料后,主动与原告张某取得联系,双方在经过充分沟通后,表示同意离婚。在黄建平同志的安排下,7月19日,双方一同到庭,当庭陈述调解意见并签署了离婚协议。7月27日,法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案件圆满办结。

近年来,新店法庭一直坚持“线上线下”调解并举,“线上”调解依托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双方当事人同时利用互联网视频语音等方式发表调解意见,法官全程在线主持调解,在线上达成调解合意后,制作调解书。“线下”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案件受理后,利用送达法律文书之机,主动了解原被告的想法,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协商,化解矛盾纠纷。在案件审理时,强化调解工作,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结果。案件宣判后,坚持向当事人释明法理,讲明情理,消除当事人误解。通过法庭积极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司法力量,有力发挥了司法为民桥头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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