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申请执行邹建安、聂春红、湖北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09-09 17:31:06
湖北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4日作出的(2023)鄂0923民终2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于2023年8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8月22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给付借款本金638709.99元以及利息。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5553.5元,案件执行申请费9737.23元,公告费3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