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令---柳元清与石玉文、袁冬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0-01-05 15:44:17
石玉文、袁冬英:
你们与柳元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鄂0923民初164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柳元清于2019年10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们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偿还申请执行人柳元清借款5万元;
二、交纳案件受理费737.5元、执行费65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