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云梦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
一、云梦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云梦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云梦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审理上级法院制定、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各类申诉、再审案件。
依法办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依法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各类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
负责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案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协同上级法院及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负责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计划、装备财务管理、经费保障和基础建设工作。
负责司法技术鉴定、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
负责法制宣传报道工作,用全部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云梦县人民法院设置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庭
行政审判庭
执行局
政治部(机关党委、督查室)
综合办公室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司法警察大队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数为2395.95万元,比上年减少2.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5.95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2.32%。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数为2395.95万元,比上年减少2.32%。其中:公共安全2277.95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1.63%;社会保障和就业118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14.05%。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云梦县人民法院收支预算总额为2395.95万元,比上年减少2.32%,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相比,2021年“两庭”建设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支出减少;二是在职干警人数与上年相比减少,对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395.95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2.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95.95万元,比2019年下降2.3%。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395.95万元,比上年降低2.32%。其中:公共安全2277.95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1.63%;社会保障和就业118万元,比2019年下降了14.05%。
3、财政拨款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相比,2021年减少“两庭”建设项目,相应的项目支出减少;二是在职干警人数与上年相比减少,对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95.95万元,比上年降低2.32%,下降的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支出下降原因相同。其中:
1、基本支出1778.65万元,比2020年下降1.32%,其中:人员经费1419.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59.38万元。
2、项目支出617.3万元,比2020年下降5.12%。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778.65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下降了1.32%,其中:
1、人员经费1419.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2.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12万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降低5.58%,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干警人数与上年相比减少,对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2、日常公用经费359.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4.26万元,资本性支出35.1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20年增加了20.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因疫情影响,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大幅降低,2021年恢复正常运行;二是2020年无业务装备、固定资产购置计划,2021年新增设备购置计划。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下降了23.9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37.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21.0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21.05%;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云梦法院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都有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59.38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324.26万元,资本性支出35.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增长了20.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因疫情影响,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大幅降低,2021年恢复正常运行;二是2020年无业务装备、固定资产购置计划,2021年新增设备购置计划。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
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20万元,维修(护)费35.36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6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3.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5万元。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2万元。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比上年增长100%,原因为:2020年无资产购置需求,2021年因办案需要购买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办公桌,根据文件要求购买通讯设备。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35.12万元,比上年增长100%。新增资产主要为通用设备13.22万元,专用设备21.9万元。经费来源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2万元。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云梦法院编制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1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办案车辆运维、雇员制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和中央和省交办的重特大案件办理等特殊情况的经费保障。项目当年预算4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6.3万元。项目长期目标:集中精力和资源全力办好案件,妥善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保障经济发展,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完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长期绩效目标指标共7个,其中: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项目年度目标:集中精力和资源全力办好案件,妥善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保障经济发展,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完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7个,其中: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
(十)其他事项
云梦县人民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湖北省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