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东风汽车财物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宋云霞、宋三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4-05-07 10:32:10
宋云霞、宋三霞:
你与东风汽车财物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18日作出的(2023)鄂0923民初119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东风汽车财物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4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东风汽车财物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及律师费163981.2元;
二、缴纳本案受理费4938.76元,案件执行申请费2434.5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