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风险提示书、执行决定书---关于刘三元申请执行魏黎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2-06-06 10:52:59
魏黎明:
关于刘三元申请执行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0923民初3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6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风险提示书、执行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 向申请执行人刘三元给付劳务费35000元。
二、 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337.5元、申请执行费425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