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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劳务合同引纠纷 释法明理促和谐

编辑: 综合办公室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1-09-02 08:55:09

近日,云梦法院新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代某同意分期给付原告胡某劳务款189300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代某因对外承包工程,多次请原告胡某做木工,双方口头约定了结算标准及结算时间。完工后,被告代某支付部分劳务费,于2019年2月3日出具一份欠条,载明下欠原告胡某劳务费250000元整。此后被告代某仅向原告胡某支付60700元,下欠189300元一直未付,原告胡某即诉至云梦法院。

云梦法院受理案件后,新店法庭第一时间与被告代某联系,被告代某表示:“是有这个事情,但是我目前无法一次性还款,我愿意与原告胡某进行调解。”在征求双方调解意愿后,8月24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庭进行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主动担当起拉近心距的角色,发挥“和事佬”的作用,积极从合法、合理、合情的角度开展调解工作,一边劝导原告胡某体谅被告代某目前的困难状况,一边劝导被告代某在尽可能的情况下给出一个令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式。经过一个小时的沟通协调,原、被告双方均理性地做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代某分期分批偿还原告189300元劳务款,该案得以顺利结案。

 下一步,新店法庭也将持续秉持着爱心、耐心、信心、诚心和公心,做好当事人心理疏导工作,及时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避免矛盾激化,使他们理性接受事实。只有最大限度地拉近双方的心理预期,才能有效化解纠纷,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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