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王文辉申请执行周斌宇民间借贷纠纷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时间:2019-10-09 11:51:04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王文辉申请执行周斌宇民间借贷纠纷
周斌宇:
你与王文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30日作出的(2019)鄂0923民初19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文辉于2019年9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0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 偿还申请执行人王文辉借款50000元;
二、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负担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案件执行费65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