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弓也有回头箭
常听人讲,开弓没有回头箭,出航没有避风港。然而,在隔蒲法庭全庭干警的努力下,一对已经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又重归于好。
案件原告杜某(女)系河南人,2003年与本辖区张某自由恋爱结为夫妻,后生育两子一女。杜某家中无男丁,张某自愿入赘杜家,后由于生活无法适应,张某与杜某及子女回到本辖区。杜某在河南是种田出身,虽为女子,但有一手种田的好技术,回到隔蒲辖区后与张某一起在本村承包了近百亩耕地,没几年光景,张某家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盖了两层小洋楼,购置了两台农用拖拉机、一台小轿车。生活环境的改善让张某的内心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不再对杜某言听计从,认为自己现在有钱了,就应该好好享受生活,在外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夜不归宿。杜某曾多次相劝,张某非但不听,还经常谩骂、殴打杜某,最后将杜赶出了家门。
2013年11月4日,无家可归的杜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到了隔蒲法庭,要求与张某离婚。了解到事情的起因,法庭决定暂缓立案,第一时间到张某家中了解情况,立促和好,希望将此事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不要给两人今后的夫妻生活留下阴影。
我们到达张某家中时,张某并不在家。随后,我们通过电话与张某取得联系,并询问相关情况。张某对我们的到来十分生气,认为自己现在有钱了,被一个女人逼着离婚很没面子,当即表示第二天到法庭签字离婚。
回到法庭后,我们将得到的信息反馈给了杜某,希望杜某能三思而后行,审慎处理离婚的事情。经过近1个小时的交谈,杜某终于道出实情:“离婚也是没有办法,在家没有经济支配权,没有尊严,张某自以为是,自己有家不能回,放心不下三个小孩,如果张某能够痛改前非,愿意回家好好过日子。”鉴于此,我们还是希望从张某入手做好调和工作。
第二天,张某准时来到法庭。一进法庭,张某的态度就十分蛮横,开口就要签字离婚,我们多人好言相劝,张某根本听不进去。张某认为人死是小,面子是大,不离婚肯定是不行。考虑到张某情绪激动,我们仍然决定先不予立案,让他们先回家冷静冷静。
随后的近半个月时间,我们又多次与杜、张联系进行调解,最终杜某愿意回家,但作为被告的张某却执意要求离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为了尽快平息此事,我们想尽了一切办法,邀请村干部从中斡旋,恳请张某的亲朋好友出面调解,希望张某能够回心转意。最后,我们的努力非但没有得到张某的理解,张某甚至认为这是杜某在示弱,想以此事为由将杜某强压一头。11月25日,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杜某与张某最终离婚。
本来此事到此就应该结束,但在我们随后准备向张某送达离婚调解书时,张某却避而不见,这个时候我们想到张某可能后悔了。为了核实事情的原委,我们再次来到张某家中。还没见张某的家,我们就听到了杜某的声音,果真他们已经和好如初。张某对我们的到来十分不好意思,笑着说:“当初没有真心听你们的劝,签字之后才发现自己错了,过了两天就到河南把媳妇接回来了,我是真没脸见你们啊!”由于文书已经签字生效,从法律角度来讲,杜某与张某已不再是夫妻。鉴于张某这种反省态度,我们又劝张某尽快办个复婚手续,为了让他们尽快复婚,我们还专门咨询并告诉了他们复婚的各项手续和所需要的材料。最后,张某紧握着我们的手说:“我一定听你们的劝,以后会好好对待自己的老婆了;你们今天来了,我也就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了,明天我们一定到法庭去感谢你们,马上复婚”。
至此,这起离婚案件终归划上了圆满的句话。作为一名法庭办案法官,我们每天接待最多是各形各色的离婚案件,我们见过了太多的家庭分分合合,但在我们心里,我们更愿意看到的还是每一个家庭都和和美美,团团圆圆。家庭是社会小细胞,只有每个家庭都安定了,才有全社会的和谐、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