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李永友申请执行杨国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07-10 16:43:26
杨国乔:
你与李永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9日作出的(2023)鄂0923民初42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李永友于2023年7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7月5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被执行人杨国乔向李永友支付货款14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000元;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2153.5元、执行费23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