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湖北新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潘楚军、安秀英追偿权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2-03-07 09:33:32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湖北新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潘楚军、安秀英追偿权纠纷一案
潘楚军、安秀英:
你与湖北新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0923民初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湖北新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2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申请执行人湖北新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银行贷款6万元。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1150元、执行费8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