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曾云林申请执行熊亮亮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07-10 11:29:40
熊亮亮:
你与曾云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鄂0923民初32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曾云林于2023年7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7月5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 向申请执行人曾云林支付劳务费15324元;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91.5元,案件执行申请费13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