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杨连庆申请执行黄运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4-08-02 15:36:59
黄运明:
你与杨连庆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0923民初99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杨连庆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7月31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杨连庆支付报酬21073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判决为准);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173元,执行申请费216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