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王润国申请执行王三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20-01-15 17:15:22
王三乔:
你与王润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2日作出的(2019)鄂0923民初10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润国于2019年12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王润国支付劳务款15470元及资金占用金(以劳务款15470元及资金占用金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7年6月1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负担本案诉讼费93元,案件执行费125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