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李三毛申请执行左应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0-06-20 16:37:34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李三毛申请执行左应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左应生:
你与李三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1日作出的(2019)鄂0923民初225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李三毛于2020年6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立即给付申请执行人李三毛劳务费58800元及利息。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635元、执行申请费782元。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