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云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申请执行吉甜毛衫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云梦县泽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2-11-14 15:04:20
吉甜毛衫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云梦县泽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责任公司:
你与云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6日作出的(2018)鄂0923民初16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云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11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云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给付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罚息893056.12元。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21091元、执行费26330.56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