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夺走亲人性命 90后青年迁怒过往车辆
时间:2013-03-15 11:05:00
痛失亲人本已悲痛万分,但90后小伙王晓(化名)却差点因为自己的“悲痛”而锒铛入狱。
王晓生于1991,是湖北省云梦县人。2012年1月7日19时许,云梦县伍洛镇316国道程垸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王晓的堂兄王成死亡,其父亲王大林(均化名)受伤。事发后, 王晓先后用钢筋棍、菜刀、八磅锤等工具无故将过往的由熊某驾驶的黑色奇瑞牌小轿车砸毁;将许某某驾驶的白色福田牌殡仪车砸毁;将周某某驾驶的蓝色爱丽舍牌出租车砸毁;将张某某驾驶的白色雪佛莱小轿车砸毁,将汤某某驾驶的蓝色马自达牌小轿车砸毁。2012年1月12日,经云梦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现场被砸毁的汽车损失总价值为15980元。
2012年4月23日,被告人王晓到云梦县公安局投案并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
云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晓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其案发后到云梦县公安局主动投案并如实交待所犯罪行,系自首,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且被告人王晓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是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晓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