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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化解“钉子案”

作者: 董金洲 虞慧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20-04-29 09:48:24

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盛某夫妇从云梦法院执行局领取退还房屋价款23.7万元,至此,这起83岁老人阻碍房屋腾退、耗时一年半的“钉子案”终得以顺利执结。

20186月,申请执行人王某、盛某夫妇到云梦法院诉称:被执行人邓某与景某在与其完成房屋买卖交易行为后,拒不腾退房屋,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请求判令被执行人邓某与景某立即腾出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费。本院判决申请执行人王某、盛某夫妇胜诉。

云梦法院执行局于2018727立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了解到:被执行人邓某与83岁的景某属前婆媳关系,景某共育有41女,在孩子们均成家时,其分别将祖产房屋做了分配,按照传统观念,景某把后面的房屋分别分给了其他三个儿子,将沿街面的最前排房屋分给了小儿子,邓某便是她的小儿媳妇。2015年,在景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邓某与景某小儿子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里面写明该房屋归景某孙子所有。2018年景某孙子也就是邓某的儿子病重(现已去世),邓某儿子同意出售房屋筹集医药费。20184月,被执行人邓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和盛某在云梦某家政公司的见证下办理了房屋买卖手续,购房款为23.7万元,并到云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被执行人邓某拿到购房款后,一直下落不明。

此房屋的买卖行为被被执行人景某及其另外三个儿子知道后,引起轩然大波。首先,被执行人景某住在腾退房屋二楼后面的一个小房里,日夜蜷缩在一张小床上,在执行干警每一次的上门询问时,被执行人景某的情绪都非常激动,认为房子是其祖产,不能变卖到他人手中,当执行干警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及强制执行文书时,被执行人景某便躺在地上抗拒执行;其次,对被执行人景某的思想工作做不通,执行干警便找到景某另外三个儿子,希望儿子对其母亲做做工作,三个儿子儿媳原本就对被执行人景某的家庭分房行为有意见,最好的房子分给了小儿子,应该由小儿子负责被执行人景某的后半生所有问题,小儿子离婚与否,都不影响小儿子承担养老责任,假如此房屋真的被小儿子卖出去,他们在后面的房屋会受影响,断然不会让买主好好地居住。最后,执行干警无奈,找到景某在云梦开面馆的女儿,景某女儿表示她出嫁多年,没有能力管这个事。

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景某思想工作,并与景某女儿沟通,依然无果,景某依然坚持房屋不能出售他人的想法。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情绪十分激动,经常携带被褥到法院立案大厅,要求执行干警强制执行。鉴于以上情况,执行员聂祥如实向执行局领导反映执行情况,云梦法院执行局书面向云梦县委政法委报告。

2019125日,云梦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鹤龄带领执行干警来到城关镇曲阳社区,在城关镇委分管综治维稳领导参与下,主动与社区领导进行沟通,寻求基层组织对执行工作的支持。社区领导立即通知被执行人景某及女婿马某到场。经过反复沟通交流,最终达成一致意向:此房屋由景某女婿马某再次购买,购房款为22.2万元(马某首付8.2万元,执行干警帮助提取其住房公积金14万元),由执行干警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被执行人景某的女儿女婿购买房屋后,其他儿子便不再反对,对法院的执行结果比较满意。此案系云梦法院执行局2019年重点执行案件,最终得以圆满执行,双方执行当事人满意,执行干警亦感到十分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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