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令---湖北大禹汉光真空电器有限公司与襄阳市民承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03-10 10:22:40
襄阳市民承电气有限公司:
你与湖北大禹汉光真空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给付申请执行人湖北大禹汉光真空电器有限公司货款13400元及违约金1015.22元;
二、交纳案件受理费80元、执行费116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