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汪冲冲申请执行左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08-02 17:13:46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汪冲冲申请执行左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左俊:
关于你与汪冲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鄂0923民初9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汪冲冲于2021年7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7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偿还申请执行人汪冲冲借款10000元。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申请执行费50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