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欠钱不还!云梦法院这样执行…
2019年8月,某装饰公司经营者江某找到某广告公司经营者王某,让王某为其提供广告服务,广告服务费为13770元,分期还款至今仍下欠9140元未结清,导致王某将江某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江某依然分文未还,王某于2021年7月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9月13日上午10时,执行干警在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带领下,来到了被执行人江某位于都市云顶小区的住所,当时家中无人,申请人王某称江某一般很晚才在家里,执行干警便将来访纸条贴在被执行人江某家门上,让其看到纸条迅速回电。等到次日上午,被执行人江某仍未与执行干警联系,执行干警便主动拨通了江某的电话,在电话接通后,执行干警告知江某:“你有三天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还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可提出方案,如拒不还款,将对你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另外视情况可实施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江某听到后,情绪激动的说道:“我现在没有钱,法院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9月17日,执行干警再次到达被执行人江某家中,并对江某进行法律宣传,但被执行人江某表示:“我身上真的没有钱,我自己目前还有很多账款都没结清,身上也只有3块钱,平时吃饭都在工地。”随后,执行干警便提议:“你有哪些人欠账未还,可以告知我们具体情况,这样或许能结几笔账款。”但被执行人江某碍于面子不愿告知债务人姓名并通知他们还款。
由于被执行人江某态度消极,怠于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便将其强制拘传到云梦法院。到法院后,执行干警的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申请人王某对被执行人江某表示:“只要你今天能拿出5000元,下个月将剩余的账款结清,便可以和解。”但被执行人江某表示:“今天我真的筹不到5000元,能不能通融一下,在三天内还清5000元?”对此,申请人王某表示反对,并希望提前还款,案件再次陷入了僵局。
执行干警在梳理双方矛盾焦点后,对申请人王某提建议道:“如果被执行人江某所驾驶的汽车所有人夏某愿意做担保人,将其汽车质押给申请人三天,你看能不能让步,考虑一下三天内还款?”对此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也没意见,但表示自己不愿意开口。执行干警便主动与汽车所有人夏某进行沟通,夏某在电话中表示:“我愿意做担保,但是目前我本人不在云梦,无法到法院来办理手续。”执行干警便对汽车所有人夏某问道:“你是否愿意借5000元给江某,给江某3天的还款期限,这样车也无需质押了。”夏某表示同意,随即便向被执行人江某微信转账5000元,江某立马将5000元转给了申请人王某。随后,双方当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在执行过程中,云梦法院执行干警既坚持依法执行,又能做到善意执行、人性化执法,达到了执行目的,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