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冷威波申请执行赵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2-01-12 09:15:14
赵青:
你与冷威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9日作出的(2021)鄂0923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冷威波于2021年12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1月5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冷威波给付借款本金6.5万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1425元、案件执行申请费875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