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邱利平与袁振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0-09-25 17:12:42
袁振:
你与邱利平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9日作出的(2020)鄂0923民初3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邱利平于2020年9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9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被执行人袁振协助申请执行人邱利平将云国用(2015)第12050号土地使用权登记使用人由云梦县北海整体家居变更登记为邱利平。。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18030元、案件执行申请费50元,合计18080元。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