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段菊芳申请执行湖北益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2-12-09 14:37:26
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段菊芳申请执行湖北益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湖北益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与段菊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0日作出的(2018)鄂0923民初216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段菊芳于2022年12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12月7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段菊芳给付货款250337元。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2802元、执行费3655.05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