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许进浩申请执行杨国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09-11 09:51:47
杨国乔:
你与许进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5日作出的(2023)鄂0923民初131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许进浩于2023年9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9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许进浩支付房款450000元及利息。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4025元、案件执行申请费665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