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刘四树申请执行熊亮亮劳务合同纠纷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4-01-03 15:45:18
熊亮亮:
你与刘四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0日作出的(2023)鄂0923民初233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刘四树于2024年1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1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被执行人熊亮亮向申请执行人刘四树支付劳务款12160元;
二、缴纳本案受理费52元,执行申请费82.4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