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债务终了解 高效司法显温情
近日,新店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当事人从起诉立案到被告交纳标的款总用时不到12小时。
2009年,孝感人胡某到云梦道桥办厂,因业务往来与当地人夏某熟悉起来。在随后的交往中,胡某将自己交纳电费的相关事项交给夏某办理。刚开始双方一直合作较为愉快,2010年3月,胡某将20000元交给夏某让其交电费,夏某只交了15000元,另5000元夏某承诺作为借款,并向胡某出具了欠条。随后胡某因故停止办厂回到孝感,但夏某的欠款一直未还。2012年10月,胡某来到法庭要求立案起诉夏某,立案前法庭干警电话通知夏某,告知其诉讼风险并要求偿还欠款。夏某承诺还款并请求法庭暂不立案,后夏某偿还欠款2000元。2013年5月7日上午9时,胡某来到新店法庭坚决立案,并说夏某说话不算数,想赖帐。当法庭干警与夏某电话联系时夏某在电话中闪烁其词,并说自己与胡某之间有经济纠纷,不愿意到法庭来,经耐心做工作,其仍表示不愿意到庭,最后还说法庭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见夏某如此态度,法庭当即决定立案并对夏某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了解,夏某居住于云梦城关金光小区内。5月7日17时许,法庭工作人员再次与夏某联系,告知其诉讼权利及义务,并向其送达起诉状和传票。夏某极不耐烦地说你们想怎样就怎样。法庭工作人员并没有放弃,随后向夏某发了一条短信,准确说出其居住地址,并定于19时到其家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如果今天见不到夏某我们明天继续来,明天找不到后天还会来,请夏某尊重自己的诉讼权利。夏某并没有回信。5月7日19时许,法庭工作人员驱车来到金光小区,在夏某居住的楼栋下面停下来,没有直接上去而是又给夏某发了一条短信,告知其已到他家楼下,需不需要我们上来找?2分钟后,夏某主动打来电话,态度明显有了改变,主动向法庭工作人员道歉,称自己在外面办事,大约一个小时后才能回云梦,回来后一定把钱还上,但要求不在金光小区见面。当晚20时许,夏某如约将3000元欠款交到法庭工作人员手中,并一再表示自己的歉意,同时也对法庭工作人员给其留面子的做法深表感谢!
一起长达3年的欠款纠纷,在新店法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迎刃而解,这也是新店法庭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又一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