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李敏申请执行湖北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03-22 14:36:54
湖北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与李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2日作出的(2022)鄂0923民初177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李敏于2023年3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3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李敏返还办证费21922元。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174元、执行费228.83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