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善用“微法院”—线上调解化纠纷 高效便民促和谐
编辑: 综合办公室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1-07-20 16:28:38
7月14日,云梦法院利用“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台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就货款给付达成一致协议。
2019年7月,原被告签订一份《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氯化钠,付款方式为现金或承兑,付款期限为开具发票后的2个月内。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供货,但被告没有向原告支付货款。2019年12月,双方又签订一份《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的内容同上。在双方业务多次来往下,被告下欠原告货款857341元,在原告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故诉至法院。
该案为本县一企业诉被告上海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沟通过程中了解到,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台湾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也是台湾人。在解决该案的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案件承办人为解决该起案件,多次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因被告代理人的本地乡音太重,导致沟通较困难。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成功说服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
疫情当下,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无法到法院进行调解,故承办法官将“线下调解”改为“线上调解”。在与被告电话沟通过程中,告知对方下载“移动微法院”软件,但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因其身份的限制,无法注册“移动微法院”。该软件只能使用大陆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在承办法官耐心指导下,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找到本公司大陆同事的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成功登陆该软件。
群众利益无小事。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也提高了司法效率。下一步,云梦法院将继续运用多种措施提高审判质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