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杨泽英申请执行湖北品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12-02 09:25:09
湖北品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你与杨泽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6日作出的(2021)鄂09民终31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杨泽英于2021年11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2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被执行人湖北品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杨泽英给付损失29973.39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174元、案件申请执行费350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