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朱桂花申请执行张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03-07 09:43:58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朱桂花申请执行张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张建国:
你与朱桂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3日作出的(2022)鄂0923民初180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朱桂花于2023年2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2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朱桂花给付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1800元、执行费1148.46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