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武汉鼎诚同富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湖北诚辉达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09-06 17:06:15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武汉鼎诚同富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湖北诚辉达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湖北诚辉达电子有限公司:
你与武汉鼎诚同富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0日作出的(2021)鄂0923民初152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武汉鼎诚同富工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偿还申请执行人武汉鼎诚同富工贸有限公司货款1270800元及违约金254160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18525元、案件执行费17650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