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贺汉涛申请执行龚斌民间借贷纠纷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19-08-28 09:06:26
龚斌:
你与贺汉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5日作出的(2019)鄂0923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贺汉涛于2019年8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8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贺汉涛给付借款25.48万元和自2014年8月3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25.48万元以及加倍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8500元、案件执行申请费7496元,合计15996元。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