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人民法院开展“两学一做”交流研讨活动
作者: 蔡火林
时间:2016-05-26 15:30:23
5月26日下午,云梦法院党组召开中层以上干警会议,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专题交流讨论。
在交流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党组副书记蔡火林同志要求,作为有共产主义觉悟的法官党员,要对照《党章》、《准则》、《条例》,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做好一件一件实实在在的小事,办好一件一件实实在在的案件,在执法、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建树党员法官的威信,为云梦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做理论学习的践行者。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打牢思想根基,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做维护党章的践行者。细心领会,深入思考,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做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作为自己的践行者。
三、做法律权威的维护者。敢于担当时代赋予的使命,真正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依法履职,维护法律权威。
四、公正司法的践行者。按照“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阳光司法”、“便民利民”的规范管理要求,让司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五、做敬畏法纪的践行者。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从腐败分子的忏悔和经历当中,受到深刻教育、汲取沉痛教训。
六、做宁静淡泊的践行者。在金钱、权力上知足,在履职面前勤思义务,在权力面前多想责任,切不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的权力和为自己及家人谋私的工具。
七、做一身正气的践行者。磨砺品性,择善而从,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持择善而交、择良而处,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始、慎微、慎情、慎友,不为亲情所累、不为私情所累、不为人情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