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湖北博辉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代望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0-05-08 13:00:16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湖北博辉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代望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代望明:
你与湖北博辉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6日作出的(2019)鄂0923民初121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湖北博辉工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5月7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偿还申请执行人湖北博辉工贸有限公司货款8400元。
负担案件受理费132.5元、申请执行费5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