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湖北云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桂华、王元发、王来元、张琳、云梦县盛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08-15 11:29:21
王来元、张琳、云梦县盛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与湖北云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0日作出的(2022)鄂0923民初160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湖北云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4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履行下列义务:
一、被执行人王来元、张琳、云梦县盛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湖北云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714万元及利息;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31352.5元、负担案件执行费631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