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陈春生申请执行王明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06-08 10:21:03
王明胜:
你与陈春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3日作出的(2023)鄂0923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陈春生于2023年6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6月5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陈春生给借款80000元。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1800元,案件申请执行费11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