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林建军申请执行陈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0-07-22 09:13:11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林建军申请执行陈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陈龙:
你与林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2日作出的(2019)鄂0923民初94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林建军于2020年7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7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偿还申请执行人林建军借款2万元及利息。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281.5元、执行费2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