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快乐的
今天,院党组安排我在会议上发个言,现在我就个人在调研信息写作上的一些体会向大家作个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个人写作经历。
我是1988年11月15日参加工作,12月8日到伍洛法庭工作。那时我经常看《孝感日报》,对法制栏目文章每期必读。在伍洛法庭工作的4年时间,我向该栏目投稿20余篇,仅发表了3篇,虽然采用率不高,但写作充实了我的业余生活,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还加深了我对专门法律知识点的理解,如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等。
之后,我先后在院办公室、民一庭、行政庭、执行庭工作,撰写调研信息我从未间断,不同的工作岗位,我的写作侧重点不断改变,我的审判业务能力也不断提升。尤其是2002年3月调到新店法庭工作至今,总结工作经验、撰写信息文章成为我的工作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我经常结合典型案例,针对法庭一段时间案件特点归纳总结,很多材料被省高院、市中院、县法院和各级报刊采用,提升了新店法庭的影响力,也树立了新店法庭和法官的形象。参加工作以来,我撰写被采用的文章有80余篇,现在看一下这些文章,虽然有艰辛,但我心里有更多的是自豪感和成就感。
二、个人写作体会
院党组要求我谈写作体会,我在这里班门弄斧了。谈写作能力,我不及在座的各位,但对撰写信息材料我体会颇深,在这里与大家一起探讨。
1、敏锐性。撰写信息材料应该与当时法院工作大局紧密联系,我经常针对人民法院报上全国法院热点信息,结合法庭工作实际写材料,这就是政治敏锐性。只有这样,材料才会被级别高的部门采用。2009年8月,最高院针对民事审判提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我针对法庭审结的72件民事案件,调解结案63件,调解率达87.5%,无改判发还,我撰写的《坚持调解优先,力求案结事了》这篇材料,先后被中院网站、省法院网站采用。
2、及时性。新闻报道讲求快、新,我十分注重信息材料及时性,有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开始酝酿材料构思,案件办完了,材料也出来了,很多材料我都是当天写出来的,有时白天工作太忙,晚上把案卷带回家中写,第二天材料就出来了。2008年6月12日,我们法庭一个工作日内,成功调解处理了3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当天晚上加班将这篇《三人小法庭,一日结三案》材料写出来,材料题目还是蔡院长改的,当时全县正在开展“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时任县委书记钱银芝还在这篇法院简报上批示表扬新店法庭。
3、综合性。除了平时针对个案撰写信息材料之外,我还针对法庭一段时间或者一年时间工作特点撰写综合性材料。系统归纳工作方法,提升办案业务水平。2010年,新店法庭审结95件民事案件,婚姻家庭案件78件,占全年结案总数的82.1%,离婚案件成为法庭民事审判工作的重头戏,新店法庭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和精力上倾斜,在立案关口、离婚关口、调解关口、抚养关口着力,精心审判,多调解,化解了一大批家庭矛盾纠纷,我撰写的《把紧四关口,唱好重头戏》一文,被市中院以简报形式转发,并刊登在省法院网上,对各位同仁审理离婚案件多少有些帮助。
4、启发性。我们写文章目的是什么?并不是完全为了宣传法庭和法官,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通过审理一起案件,教育和感动人民群众,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行为进行规范、引导,我认为这才是撰写新闻稿件的最高思想境界。在平时 审判案件中,我时常抓住一些典型事例进行归纳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宣传,既宣传了法庭工作,又提升了法庭在地方党委和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今年2月16日我们庭开庭审理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庭前两天,我注意到此案在辖区有一定影响,宣传报道一下会对农村劳务用工市场起到警示作用,我立即与市中院办公室联系,简单汇报了案情,谈了我的一些想法,立即引起了市中院“天平在线”节目组重视,开庭当天他们对案件庭审、调解全程进行了录制,并将于近日播放。我还与下辛店、道桥两地党委联系,希望节目播放时,两地党委组织镇、村干部观看,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十三年的法院审判工作,撰写信息材料我从来没有停止过,我把它当成了一种快乐,一种习惯,里面有艰辛,有汗水,但我收获更多的是自豪感和成就感。我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的写作能力水平与各位领导,各位同仁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材料写得多,但高规格、高水平的材料还是空白。我借这次会议表个态,力争在今后审判工作中,写出更高规格的调研信息材料,为云梦法院早日争创全省一流法院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