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法院城关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结硕果
云梦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审判业务辖四个乡镇,22万人口,64个村(社区),每年审结民事诉讼案件近四百件,但法庭仅4名法官,面对如此繁重的审判任务,城关法庭充分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多方参与的三种调解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方式,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非诉调解。城关法庭经常与四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沟通,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给予指导,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法庭干警不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休息时间,只要接到乡镇人民调解员的电话,他们都会第一时间赶到调解现场,与乡镇人民调解员一起向双方当事人宣讲法律政策,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书,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庭法官参与非诉调解后,法官本人都必须认真填写《诉调对接工作登记表》,详细记载双方当事人矛盾争议焦点,为日后审判调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自2013年以来,城关法庭参与非诉调解工作45次,将大量民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缓解了法庭的审判压力。
二、立案前调解。对属于城关法庭受理民事诉讼范围的案件,在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后,正式立案之前,可依职权或者经当事人申请后,委派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如田锦平与杨绪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分别居住在城关镇珍珠坡路富豪花园c区13栋东单元402号、502号,杨绪芳在装修房屋时,对厕所未做防水层,导致住在楼下的田锦平房屋漏水,造成一万余元的经济损失。田锦平在找杨绪芳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诉至城关法庭。城关法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居关系,矛盾宜解不宜结,在收到诉状后,没有立即立案,而是于当天下午派法官来到富豪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派业主委员会出面调解,小区负责人十分重视,第二天就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坐在一起调解,矛盾半天就得到圆满解决。2013年城关法庭立案前调解案件20件,2014年上半年立案前调解案件6件,社会效果非常好。
三、诉讼调解。对于已经立案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邀请符合条件的组织或者人员与审判组织共同进行调解。根据这个规定,城关法庭建立健全三个诉调对接网络,形成良好的调解环境,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司法联络员网络。2013年初,城关法庭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四个乡镇党委汇报,请求在辖区64个村(社区)分别确定一名司法联系员,条件是群众基础好、为人正派、民事工作调解经验丰富的村(社区)干部,乡镇党委十分支持法庭工作,乡镇司法联络员网络形成,城关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承办法官在第一时间与被告所在村(社区)的司法联络员取得联系,第一时间掌握被告各方面信息资料,第一时间拟定调解方案。二是第三方调解专家网络。根据当前社会矛盾凸显,需要更高的专业化水平,而审判法官对专业知识可能了解不全面,这就需要建立一个行业专家库,针对不同类型案件,法官可以邀请专家出面调解。2013年3月份,城关法庭与县法院政治处一起,确定了29名行业精英作为本院诉调对接工作专家,并将他们有关资料收集编辑成册。2013年3月以来,城关法庭邀请专家参与诉讼的案件有78件,以调解方式结案59件,判决的案件无一件被中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质量非常高。三是人民陪审员网络。今年初,云梦县人民法院又选任20名人民陪审员,云梦县人民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40名。城关法庭认真了解40名人民陪审员的专业及工作经历,根据具体案件类型与立案庭商确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以利于案件及时调解。如孝商云梦分公司诉盛锋平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城关法庭选任曾在县供销社担任副主任的县总工会副主席褚么庭参与合议庭,这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又提起反诉,案件十分复杂,人民陪审员褚么庭认真参与庭审,积极发问,闭庭后两次参与调解,凭借其扎实的商铺租赁实践经验,促成该案圆满调解,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城关法庭在诉调对接工作上尝到了甜头,既参与了四个乡镇社会综合治理,有力帮助他们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又切实缓解了法庭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提高了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取得了双赢的效果。2014年元月至今,城关法庭受理了各类民事案件208件,审结166件,结案率为80%。审结的166件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90件,撤诉40件,判决36件,调撤率为78.3%。判决的36件中,上诉仅1件,二审调解结案。城关法庭审结的民事案件,无1件出现缠诉、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