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程双波申请执行陈俊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2-08-04 16:38:00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程双波申请执行陈俊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陈俊勇:
你与程双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3日作出的(2022)鄂0923民初79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程双波于2022年8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8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履行下列义务:
一、给付申请执行人程双波借款本金49500元。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816元、执行费642.5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