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杨勇军申请执行张翠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03-14 09:49:34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杨勇军申请执行张翠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张翠平:
你与杨勇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0923民初8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杨勇军于2023年3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3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杨勇军给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49733元。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2021元、执行费1395.99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