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李核申请执行汤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04-01 16:26:56
汤刚:
你与李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1日作出的(2019)鄂0923民初16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汤刚于2021年3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3月23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李核给付借款15000元以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162.88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案件执行申请费142元,合计442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